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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婚姻VS10两银:福州葛朗台马贻顺的爱情-闽剧《贻顺哥烛蒂》

文|花澄

情深意重春香妹,有情有义春生哥;唯利是图马贻顺,仗义相助道士婶

80年代末,90年代初。

小时候最开心的两件事:一是有人办喜事,可以喝喜酒;二是有人请戏班子,有戏看。喝喜酒就冲着吃;看戏就不同了,那时不是家家都有电视可看,全村百来户人家就几户人家才有黑白电视,所以每次有戏看时,都是全村的大喜事。家家户户搬板凳抬桌子去祠堂看大戏。

妈妈们和奶奶们怀里总会藏着各种好吃的小零嘴,一旁的小家伙们或者姐妹们一边躲躲闹闹,一边隔三差五地去讨点吃的来,偶尔看看台上明艳的人和华丽的戏服,耳朵里充斥着还有那些听不懂的忽高忽低咿咿呀呀的唱词。

看着大人们跟着剧情情绪波动起伏,有时大笑有时落泪,白天里还能聊上好几天戏里的剧情。快乐就是这么容易得到满足。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戏剧文化更是枝繁叶茂,而闽剧在这群星璀璨的文化里,也不失为一颗璀璨明珠。

闽剧是福州的戏曲剧种之一,它多取材于民间传说、评话、小说、历史演义或古代传奇、杂剧等,极具“闽味”。

而这部《贻顺哥烛蒂》更是经典中的经典。福州人不说你小气,不说你吝啬,他会叫你“贻顺哥”。

闽剧《贻顺哥烛蒂》

贻顺初遇春香

马贻顺是晚清时期,福州的一个丝线店老板。此人做事认真,丝线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是个本分的生意人。但其也是个视钱如命、锱铢必较、吝啬至极的人。

他到38岁仍未娶妻,肯定不是因为他穷娶不起,而是因为他对于老婆的要求太苛刻:长得要不难看,做事要麻利,最好家中没有太多累赘也不要给太多的彩礼,娶二婚的也可,娶寡妇也可,总之,要省钱又能干。

在他出门讨利息的时候碰上要去码头给丈夫送行的林春香,看她出门前将家中照料好又拜托隔壁道士婶帮忙看家防小偷,一切安排妥当才出发离去。贻顺觉得这只姿娘,不但长得美貌,做事又极妥当,心里喜欢得紧。他托道士婶给他做媒,热心肠又重情义的道士婶劝他死了心,林春香就是借他的钱的陈家春生的媳妇,已是人妻,而且跟其丈夫感情甚好。

贻顺虽爱慕,却也无法。

突生变故,贻顺乘机

丈夫陈春生跟林春香约定说,出海至中秋节时能回。可海上天气诡辩,突生龙卷风,他们整船的人都被卷入海中,从此春生音信全无。消息传回,春香痛不欲生,想与丈夫同赴黄泉。可看到,痛失爱子又浑身病痛的公公,她想要替丈夫负起赡养的责任。马贻顺再次打起春香的主意,他让道士婶从中游说。而春香公公将家里的一切苦难看在眼里,他不想拖累春香,也托道士婶帮忙说服春香改嫁,去过好点的生活,不要再受苦受难。听到公公跟道士婶说的这些话,心中既感动又凄凉的春香,对贻顺提了三个要求,说如果能答应就同意。贻顺狂喜点头,但听到第一个要求他就有点听不下去了。

春香说:一要把第一个男孩冠以陈姓,不让陈家绝后;二要贻顺成亲后要把春生爹当亲爹,侍奉他老人家终老,给他披麻戴孝;三是如果将来春生大难不死回来了,她要“物归原主”回陈家。

贻顺一听差点掀了屋顶,难以接受,可他又转念一想:孩子冠他姓还是自己的骨肉也无妨,而且没损失钱财;他自己无父无母,现在却还得去侍奉他人之父,简直要他的命。但老人有套房子可以继承,而且老人自己吃自己的,不会与他们同住,不会花什么钱,还落个好名声,死后还能把那房子出租又有一笔收入,何乐不为呢?第三个要求更说离谱,老婆岂能还来还去,但他又觉得这只是林春香的托辞而已,春生都死了还怎么回来。所以他就三个条件都答应了。

贻顺娶妻,一毛不拔

春香终于答应改嫁贻顺,马贻顺欢喜回家布置新房娶娇妻。贻顺的亲戚来给他主持婚礼,被他一口回绝,亲戚说不要礼钱只要管饭就行。贻顺还是拒绝了,亲戚看他吝啬入骨,无药可救,负气离去。婚礼不能没有司仪,贻顺临时叫店伙计八哥去亲戚那现成地学了一下婚礼礼仪回来给他们主持,又省了一笔支出。

因为气贻顺的吝啬,亲戚教给伙计八哥不是婚礼司仪,而是葬礼司仪,闹得一出笑话。因为贻顺不舍得买鞭炮,进门三声礼炮,是贻顺自己大喊三声:嘭!嘭!嘭!

他还借来一块的崭新的大红喜字挂在墙,简陋的婚礼布置,没有婚宴,没有亲朋好友的祝福,贻顺静悄悄地不费一分一两把春香娶进门。

婚后,因为春香能干,马贻顺借故把八哥给辞了,让春香管店管家好省心。不久春生爹因病去世,贻顺怕花葬礼费,想一切从简,把人抬到山上埋了了事。在春香苦苦要求下,并想到老人死后就能有套房子出租,又不想花钱请人做孝子,贻顺还是决定自己给春生爹披麻戴孝做孝子。不想做孝子,他说女婿是外子;想做孝子,他说女婿是半个子;看清他的面目的道士婶和贻顺亲戚都是一阵面面相觑,哭笑不得。

十年相遇,波澜再生

贻顺与春香平静生活了十年,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已八岁,随陈姓,小儿子四岁。这天,大难不死的春生从外回来带着当初春香为他缝补的外套回来,与春香相认。春香看到春生,喜极而泣,又心有愧疚。即使当初是被逼无奈而改嫁,可如今看到自己的情郎拼死回来,却老爹已死,老婆改嫁,房子又被占,万般凄凉,不由悲从中来。

但与贻顺的婚姻平静也并无过错,贻顺也都按她当初的约定为春生的父亲安葬,现又有了两个孩子,她虽对春生始终有着情意,但也不能弃义对贻顺无情。她心内痛苦万分,难以抉择。

道士婶等看不得贻顺在春生回来后,还霸着春生的房子不还他,让春生无家可归只能睡大街好不凄惨。她和贻顺亲戚同来质问贻顺,并要贻顺履行当初的承诺,让春香与春生复合。贻顺坚决不承认当初的约定,道士婶他们就直接告到官府,让官府大人来断这个家务事。

情义官府夫人来助力

清官难断家务事,贻顺告知说十年婚姻平静幸福,两人还育有二子,不应拆散现在这幸福家庭;春生禀明说与春香情投意合,两情相悦,而春香与贻顺结合实属无奈,且春香当初也与贻顺约法三章,如若他能回来,必将春香还回与他,不可言而无信。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官府大人对这三人之间的情义,无法下定夺。正在此时,一直在幕后听了他们故事的官府夫人给大人出了一个主意。

重新升堂后,大人借故给春香定罪说她犯上,对她予以施刑法,打板20下,而后传出,春香不堪受刑而死。

顿时如惊雷,把春生和贻顺给惊吓住。大人把死了的春香抬到堂旁不让二人靠近,并对二人说:活人你们分不了,死了你们谁愿意给她收殓就带走吧。

此时,微妙的事情发生了。

贻顺掐指一算,送葬费得要10两,不如此时提些要求拿点钱回来。于是,他将人一推,指着春生说,人已死,他(春生)要带走去葬就拿去呗,但要付些损失回来还给自己。

痛不欲生的春生答应道,他愿意出30两还与贻顺进行补偿,然后就将钱付与贻顺,准备带走春香。

没想到,躺在一旁的春香,突然坐起,指着贻顺骂道:我算看透你这个人了,你的眼里只有钱。然后跟着春生毫不犹豫地走了。

留下一脸呆样的马贻顺,不甘心的他要官府大人也要给他赔偿损失。官府夫人说,已给你准备好赔款了,说完给他一包东西后离去。

一层一层的红纸打开后,贻顺终于看到他的“赔款”:一小节快烧完的烛蒂。

结语 】福州人对于贻顺的称谓,并不是完全的贬义的。“贻顺哥烛蒂”是种挖苦,混合了吝啬、算计、到头一场空多种含义;虽是挖苦,也是笑骂,其中却不乏善意。取笑中隐含爱惜之意,从中体味出福州人价值取向的复杂。

爱情,感情本都不应该势利地用金钱去衡量。黄金万两,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而感情,得到或失去了,万两黄金都难再寻得。

春香是个奇女子,在债主逼债的压力下,她敢于对于婚姻提出要求,既想吓退对方拖延时间,也为自己铺好后路留下名声;而在默默忍受的十年婚姻生活里,最无辜的是两个孩子,也是她最难以割舍的牵挂;看到春生回来,克制着感情,希望情义能两全,而不是歇斯底里地不顾一切。

春生是个善良的重情重义的男人,不念旧账,清楚春香的付出也理解和体谅她的辛苦苦衷,心心念念地只是希望能与她再续前缘。如果最后贻顺还是不肯放手,相信他也是会尊重春香的选择,最后可能就是默默地离开,暗自伤神,也不愿她为难。还好他没放弃。

贻顺是个很悲剧的人物,到底是经历了什么让他对金钱有这么强的不安全感,对金钱的贪婪和执着到了如此的不死不休的地步。除了钱还是钱,感情、亲情、友情,什么都不需要,只要钱。什么都以钱为衡量的标的,十足的守财奴。最后失去了春香,对他最大的伤害就是:得要花不少钱请人看店、做家事等等了吧。

红豆生南国,

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

此物最相思。

--王维《相思》

小时候,对于戏里的人根本不理解,只是大人们开玩笑骂人时常有“贻顺哥”这样的称谓,如今,看懂故事时也已是故事中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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